
进境修理货物(物品)向海关申报流程 一、背景 1、界定 进境修理货物(物品)是指进境维护修理的货物、物品。在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“监管方式代码表”中,全称为“进出境修理物品”,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“1300”,简称“修理物品”。 2、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各类进境维修的货物以及修理货物维修所用的原材料、零部件。 本流程不包括按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管理的进境维修业务,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进出境维修。后两者应分别适用来料料件退换(0300)、来料成品退换(4400)、进料料件退换(0700)、进料成品退换(4600)。 3、注意事项 (一)进境修理货物的期限,由海关根据进境修理货物、出境加工货物的有关合同规定以及具体实际情况予以确定,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维修期限的,应在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,办理延期手续。延长期满后,进境修理物品应复运出境。特殊情况需继续延期的,应报海关总署批准。 ...